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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业余党校招生的通知 | |||
| 作者:宋柳青 文章来源:校团委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10-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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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校党总支关于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的有关部署,切实加大入党申请人的培养力度,不断提高我校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,加强党的建设,充分发挥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。依据校党字2003(2)号文<<关于成立航天职大业余党校的通知>>精神,现将有关招生办学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报名条件: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,对党的知识有一定了解,在学习、生活、工作等方面表现优异,自愿报名,团支部推荐,团委审核批准。 二、<<学员守则>>: 1)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,自觉地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 2)努力学习,不断提高党性修养,努力使自身发展适应社会需要。 3)端正学习态度,明确学习目的,正确处理工学矛盾,掌握自学方法,养成刻苦钻研、独立思考的学风。 4)听课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无故缺课;上课专心,下课交流;按规定独立完成作业;模范考规,考风端正。 5)尊重教师,虚心求教,积极参加班级体活动,关心同学,共同进步。 三、退学: 1)请假累积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。 2)缺课累积超过上课总时数的四分之一者。 3)旷课四节(累记)、迟到四次者。 4)有特殊情况者可申请下期再学(需校长批准)。 5)凡因个人原因退学,各种已发生的费用不退。 四、结业: 学员在校学习期满,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经结业考试合格,由校团委发给结业证书。 五、管理: 1)一般规则:依照陕西航天职大学生手册执行。 2)由业余党校领导小组组织管理,校团委组织执行。 3)每期班设班主任(50人以下一人,50人以上两人)负责学员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。职责依照陕西航天职大学生处班主任守则执行。 4)成立班委会,为学员服务,配合班主任搞好班级管理和班级活动。 5)学员报名、注册、考试、发证工作由校团委负责,其他部门配合。 6)由校团委制定教学计划,业余党校领导小组讨论落实教师。 7)教师及工作人员待遇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 8)学员费用每期每人30元,统一发放教材,其他费用由业余党校负担。 六、报名截止时间: 二○○七年十月十六日始,二○○七年十月二十五日止 本次限招150名,望从速报名。 七、报名地点: 晏丹老师处(办公楼303室)、高美静老师处(办公楼325室)、 赵静老师((办公楼319室)、宋柳青老师处(办公楼219室) 八、业余党校具体授课计划安排另行通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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