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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学生经济研究学会章程
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学生经济研究学会(以下简称“学会” )健康发展,充分发挥“学会”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,依据《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学生团体管理办法》特制定本章程。 第二条 “学会”是我校学生研究经济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自发性学术团体,“学会”受陕西航天职工大学校团委的管理和指导。 第二章 宗旨和研究方向 第三条 “学会”宗旨:坚持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,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贯彻“百家争鸣”的方针,本着“创建学习型组织,丰富校园文化,活跃学习气氛,开拓知识视野”的宗旨,理论联系实际,为有志于经济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的同学提供锻炼的机会、场所和信息资料,开辟第二课堂,提高会员理论研究及组织管理等社会活动能力,以便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。 第四条 “学会”研究方向:关注经济,关注生活,关注未来;贴近社会,贴近航大,贴近航大师生。 第三章 会员的产生、退出和处分 第五条 凡属我校在校学生,遵守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承认本章程并履行本“学会”决议,有志于经济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工作,具有开拓和创新精神的同学,均可申请加入本“学会”。愿入会者由本人提交申请后,填写“入会考核表”,经“学会”批准后,登记注册、人事组备案后并发给会员证即为“学会”会员。 第六条 会员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、校纪校规,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沿,勤奋学习,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,踊跃参加“学会”活动。 第七条 未经理事会批准,会员无权代表“学会”开展或参加各类活动,任何个人不得假借“学会”名义,举办或参与违背“学会”宗旨的不正当活动,否则,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 第八条 凡不服从“学会”决议,不服从领导,无故不参加“学会”组织的各种活动的会员,经“学会”人事组审核批准后,撤销其会籍。会员毕业离校为自然退会,会员在学会的档案将汇入学生毕业学籍档案。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积极研究经济理论和实践问题,向“学会”提交研究成果。 第十条 积极参与“学会”组织的课题研究,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,亦可自选研究课题,确定主攻方向。 第十一条 优先参加“学会”组织的各项活动,查阅“学会”资料室收集的各类资料。 第十二条 会员有权监督、建议、参与学会的各项活动。 第十三条 所有会员享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。 第十四条 建立会员档案,在学术刊物上发表作品以及对“学会”工作做出巨大成绩的会员,“学会”将给予适当的奖励,并在会员毕业时负责向有关单位推荐。 第十五条 必须遵守《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学生经济研究学会章程》,服从“学会”领导,维护“学会”声誉。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“学会”实行学术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的理事会负责制。理事会设理事共11人,由以下人员构成:指导教师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执行秘书、办公室主任、社会实践部部长、课题研究部部长、宣传部部长、编辑部主任、调研部部长等,特殊情况可以增减一至两人。理事任期为一年,理事临时任免由会长提出,经理事会表决,任免表决 2/3通过者,即予以任 命。 第十七条 会长由会员代表大会根据《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学生经济研究学会会长选举办法》民主选举产生。 第十八条 会长负责全面工作计划、安排、监督及考核,提名各部负责人,协调各部工作,并代表理事会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。 第十九条 “学会”设有办公室、编辑部、课题研究部、宣传部、社会实践部、调研部,除本职工作外,同时协调其他各部工作。 第六章 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“学会”制定《文件档案管理制度》:团体每次活动都要有活动计划,活动总结,经费使用表,交于总汇一份,分会内保留一份。 第七章 经济来源,使用及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经费来源:学会自筹和学校经费支持。 第二十二条 使用范围 1、学术研究交流和相关必须开支; 2、学会日常工作开支; 3、《航大经济观察报》排版、样刊制作、印刷等方面支出; 第二十三条 经费的管理 1、一切活动经费的审批由会长负责; 2、由秘书长负责记账工作; 3、由副会长担当出纳职责; 4、所有会员有权监督有关经费的使用及管理; 5、会费每年向会员公布一次;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“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学生经济研究学会”。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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