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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委评选通知
作者:宋柳青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5-9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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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      知

各团支部:

校团委07~08学年“先进团支部”、 “优秀团干”、“优秀团员”的评选表彰工作已经展开,为使评选表彰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各团支部按照评优比例及条件,组织召开团员大会评选 优秀团员 、“优秀团干部”,经评选符合条件的,由支部到团委领取申报表,并由推选人员填写,团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后上报团委(意见应表明出席团员大会应到人数,实到人数,投票情况等);

2、“先进团支部”的评选,由各支部按照评选条件,进行自查,符合条件的到团委领取申报表,填写后上报团委;

3、团委对上报个人、集体进行审查。在审查期间,团委征求学生处、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,将上报人员情况向全体团员公示,公示时间一周,综合各方面意见,确定最终结果;

4、校团委将审查结果报党总支审批,给予张榜公布,并上报上级团组织。

5、各支部将推选名单及材料于4月10日前上报校团委,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。

注:本次评选将结合本年3月份青年志愿者活动情况进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校团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OO八年四月一日

附:

“优秀团员”评选条件及比例:

(一)是职大、技校正式在册团员;  

(二)能模范遵守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,正确行使团员权利,履行团员义务, 没有违反团委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

(三) 积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,学雷锋活动,党章学习和读马列毛主席著作、邓小平理论、江泽民同志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活动以及校、班 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 ,积极 参加团校 、党校的 学习,并达到合格  

(四)模范遵守国家法令、法律和各项政策规定,模范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,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行政纪律处分;

(五) 专业思想牢固,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 ,心理健康 年度内无补考,各门功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,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;  

(六)评奖比例占支部团员人数的10 %

“优秀团干部”评奖条件及比例:

(一)是职大、技校正式在册团员,且在团委、团支部任职的团干部,任期不少于一学期;  

(二)能模范遵守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,正确行使团员权利,履行团员义务, 没有违反团委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

(三)模范遵守国家法令、法律和各项政策规定,模范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,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行政纪律处分;

(四) 工作积极主动,勤 ,踏实,具有求实创新精神,办事不拖拉推诿,作风民主,任劳任怨,时间观念强,积极配合班干部、学生会干部、辅导员(班主任)、 校团委的各项 工作 ,能够以身作则,起好模范带头作用,群众关系好;  

(五) 专业思想牢固,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 ,心理健康,年度内无补考,各门功课平均成绩在 7 0分以上,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;

(六)评选比例按团干部总人数的30 %

“先进团支部”评奖条件及比例:

(一)是职大、技校正式在册团支部;

(二)组织健全,管理制度完善,委员团结协作,以身作则,深得团员青年信任和拥护;  

(三)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,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;  

(四)能够有针对性的开展创造性的团队活动,保证每两周一次组织生活。团支部有政治思想理论学习的阵地和载体,民主评议和主题教育表现突出;  

(五)积极协助辅导员(班主任)开展工作,主动配合与班委会抓好班级日常工作及班级建设,促进良好班风、学风的形成,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;  

(六)每学期有书面计划和总结,团队活动年度总评名列前茅,按时按量上交团费,支部未发生重大违纪事件;  

(七)评奖比例占支部总数的10 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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