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级量化考核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加强班集体建设,提高班级管理质量和水平,形成良好的班风、学风,增强学生的集体观念,充分发挥班集体的凝聚力,推动学生工作健康发展,依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及本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大专层次在校学生。
第三条 班级量化考核管理工作由学保处统一组织和管理。
第四条 班级量化考核坚持实事求是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实行一票否决制。各项评比要认真调查审核,严肃、认真地按规定执行。
第二章 考核办法和考核内容
第五条 考核得分60分以上的方有资格参加优秀班级评选。
第六条 班级量化考核每学期总评一次,优秀率按在校上课、实习班级总数的20%计算(整班外出实习的班级不包括在内)。
第七条 班级量化考核内容包括学风建设、班集体建设、晚自习及卫生管理和辅导员(班主任)班级管理工作四个方面,每个方面又细分成若干项,对各考核项直接进行加减分计算,考核评比项目如下:(一)学风建设
1.学保处抽查学生出勤,凡上课(含实习)迟到、早退每人次扣1分,旷课一次扣2分。辅导员(班主任)每月统计学生出勤情况并上报学保处,学保处综合干事按月统计公示,每月5日前不按时上交的每次扣3分,作假者发现一次扣5分(凡辅导员、班主任主动上报的考勤而学生受到处分的不计入班级量化考核)。
2.任课老师对班级的班风、学风、课堂纪律等项进行综合打分,评为优秀的加30分、良好加20分、一般0分、较差扣10分。其中得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、80-89分的为良好、60-79分的为一般、60分以下的为较差。
3.获省、市级表扬或表彰的学生,每人次加10分。
(二)班集体建设
1.每班一学期班会不少于6次,主题班会不少于3次, (至少有1次关于安全教育或法制宣传方面的主题班会),少一次扣3分。主题班会多于3次的,每次加1分,主题要鲜明、有针对性,以学保处工作记录本为准。
2.班级学生做好人好事,每人加1-3分;班集体组织做好事每次加4-10分,要有活动的材料说明。
3.违反校纪校规,受到学校警告的每人次扣5分,严重警告每人次扣7分,记过每人次扣9分,留校察看每人次扣13分,开除学籍每人次扣15分。
4.凡节假日及请假学生未按规定日期到校上课(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学生),辅导员(班主任)应及时落实并上报,未上报者,一经发现每人次扣3分。
5.教室、宿舍及公共财产人为损坏,每件扣1-5分。
6.积极组织、动员班级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报告会、专题讲座、科普活动等,按要求参加班级学生达到80%以上每次加3分,班级参加人数在50%以下每次扣1分;班级自发组织的活动,要及时上报学保处,每次加2分。
7.积极参加团委(学生会、社团)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,凡参加活动的班级每次加2分;获得比赛名次的个人再分别加1-5分,集体加2-6分。
8.“迎新晚会”节目,凡参加校初期筛选的节目,4人以上给班级加3分,4人或以下班级加1-2分。最终选定的节目4人以上给班级每节目加6分,4人或以下给班级每节目加3分。
获得奖励的节目4人以上按等次分别加12、10、8分,4人或以下给班级加5分。获得奖励的个人(优秀主持人、男女演员)每人加2分。
9.参加“运动会”的班级人数出勤占到全班人数80%的,每班加8分。获得总分一、二、三名的班级按名次分别再加15、13、11分,风尚、组织等奖项加6分,打破校记录的项目再加2分。红旗方阵加4分,参与团体表演的班级按人数多少分别加2-10分。
10.凡代表学校参加省、市的各种活动每人加2分。
11.各班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委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,不及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。
12.抽烟、喝酒、赌博等不良行为每人次扣1分。教室、宿舍不开无人灯、白昼灯,违者每次扣2分。
13.参加学校其它部门组织的比赛活动按名次分别加1-5分,由参赛班级向学保处上报相关证明材料。
(三)晚自习及卫生管理
1.班级晚自习纪律月考评优秀加3分、较差扣3分;缺勤率高于5%,每次扣3分。
2.宿舍卫生:对于每月优秀宿舍(较差宿舍)所在班级在学期班级量化考核中每人给予加(扣)1分。
3.班级环境:教室干净无纸屑,标语及板报布置适宜,每月检查优秀者加2分,差的扣2分。
(四)辅导员(班主任)班级工作
1.未上交学期工作计划及学期工作总结的每项扣5分。
2.每周每班至少找2名学生个别谈心,至少深入学生宿舍1次,每少一次扣2分。
3.每两周每班抽查学生出勤至少2次(含校内实习),每两周随堂听课至少1次(兼职辅导员1次),每少一次扣2分。
4.每月与各任课老师沟通联系至少1次(含校内实习),做好师生间的信息沟通与反馈工作,每少一次扣2分。
5.未按时上交辅导员(班主任)工作记录本的每次扣2分。
6.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加15分。
第三章 奖惩办法
第八条 班级量化考核每学期评选一次,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给予公布。对于评出的优秀班级学保处给予物质(300元)和精神奖励,其辅导员(班主任)每班奖200元并颁发证书,辅导员(班主任)有资格参加学校优秀辅导员(班主任)评选,其班级学生在奖助方面学保处将给予一定的倾斜。
第九条 班级学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学生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,取消优秀班级评选资格。
第十条 学保处对本考核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。